西平县法院 吕贺龙
10月4日,西平又一名“老赖”因逃避执行,被司法拘留15天。
据了解,2015年9月,被执行人吴某以资金困难为由向西平某银行借款15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并由西平某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银行贷款期限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5日。借款到期后,吴某拒不还款,致担保公司为吴某向银行代偿,担保公司遂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吴某返还担保公司15万元。期限届满后,吴某拒不履行,担保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西平法院依法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吴某多次表示会尽快还款,但随后就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拒不接听法官电话。执行法官多方打听均无法查找到吴某的下落。2017年9月25日,执行法官不辞辛劳,清晨至吴某家中将吴某找到,带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吴某拒不履行。鉴于吴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决,又故意逃避执行,西平县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
吴某被拘留以后,才意识到违法的严重性,态度诚恳地表示在拘留期间一定深刻反省,知错就改,出去以后千方百计返还该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