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吕贺龙
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刘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西平县法院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因刘某躲避法院执行一直不在家,执行通知书由其家属代收。
因刘某一直找不见人,案件无法执行,西平县法院负责执行案件的同志非常着急,一直安排人在刘某家附近蹲点。9月15日下午快七点多,当夜幕降临时,被执行人刘某从外地回到家中,刚进门就被执行人员逮个正着。刘某的家属告诉刘某,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外,法院执行同志不知道来他们家多少次了,确实很辛苦。他们劝说刘某,欠债要还钱,躲避不是事。最后刘某在其子女的帮助下凑够五万多元的执行款拿到了我院主动履行。
当我院执行人员将案件执行结果告知申请人王某时,王某在电话里激动的说,他得知刘某一直找不见人,觉得拿到钱的希望很渺茫,没想到法院效率高,这么快就有了结果。王某来到西平县法院,顺利的拿到执行款项,并向西平县法院的执行人员送来锦旗。
“司法公正,执法为民”表达了一个远路申请人的谢意,也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