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转载
林教授法律讲堂最近援引网传的一篇案件进行了课堂案例讲解,引来了一阵热评,林清贤教授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法律系,回国一直专题研究司法体制改革地域性课题,并担任政府高级智囊团成员。法律讲堂做了一篇名为《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下的刑事司法案例讲解》对一般的法律事件,司法公正行为做了生动详细的法律案例讲解,引用了一则民间纠纷案例作为案例解释,详细的分析了事件来源,起因,并且造成的社会影响力做出了法律解释,引来了现场热烈的讨论。。
此次课件案例中,林教授也是选取了一次网传案件,具体细节如下
某网站论坛曝光传2017年2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成(化名)、张玉成(化名)两名执业律师给鞍山市委书记、市长出具了一份《法律建议书》。网传据知情人透露该两名律师的所谓“法律建议”并无事实依据,仅凭委托人张艳秋(化名)陈述,该女子为在逃疑犯,且此事件与鞍山市立山区某公务人员王仲(化名)有关,网传事件为该律师事务所两代理律师接受的此两人的委托,怠于调查核实,捏造及虚构“钾长石矿的采矿权作为贷款抵押物系犯罪非法所得”、“虚假诉讼”等情节,矛头直指---辽阳赫泰矿业有限公司、鞍山新盛经贸有限公司及胡永家,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并通过此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
林教授拿本次网传事件讲到,本案的事实方面两名律师如缺乏事实依据且不能够拿出合理合法的证据证明该法律建议书的准确性,本案中的两名律师可能涉嫌违法。网传若事件成立且无合法证据支持,将扰乱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且可能会扰乱银行的金融秩序。我国《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1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所出具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规定。林教授讲到,在现阶段我国司法及行政案件中,律师起到了重要的角色,作为当事人的法律代理人,律师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该在接收代理时查明代理人事件情况,并将案件与律师事务所备案展开相关代理工作。
林教授法律讲堂通过剖析案例,直接精辟的演讲,给每一个案例做到了精细化分割讲解,林教授讲到,将案件巨细化,是下一步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之一。
本文系转载。